>政務信息 | >政務公開 | >政策文件及解讀 | >本機關其他政策文件 |
索引號: | 002482410/2025-678982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浙江省質量標準與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助力創新浙江建設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5-
03-
24
15:
10
瀏覽次數:(
)
各市、縣(市、區)知識產權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我辦牽頭制定了《關于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 助力創新浙江建設的實施方案》《關于建立知識產權特派員機制 助力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1.關于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 助力創新浙江建設的實施方案 2.關于建立知識產權特派員機制 助力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浙江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浙江省知識產權局代章)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關于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助力創新浙江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落實“雙向直達”機制,加強常態化政企溝通,深入實施知識產權興企行動,助力創新主體提升能級,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現就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論述精神的具體行動,是提升創新主體能級、打造知識產權強省的重要抓手,是助力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有效載體。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主動服務、雙向直達、創新引領、專業賦能,選派一批優秀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對接服務創新主體,助力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和創新能級,打造高水平創新梯隊,為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貢獻力量。 二、工作體系 (一)選派 1.服務專員選派。面向全省知識產權領域相關事業單位、高校、協會(學會)等進行選拔。要求為在職工作人員,知識產權相關專業畢業或具有2年以上知識產權工作經驗。 省級單位人員直接向省知識產權局報送,其他單位人員由市、縣(市、區)知識產權部門逐級報送,經審核、培訓后,納入服務專員庫管理。 2.服務對象征集。重點面向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科技型企業等創新主體和其他具有知識產權服務需求的單位征集服務對象。其中,國家和省級實驗室、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部屬高校、國家和省級科研機構、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由省知識產權局直接征集,其他創新主體由市、縣(市、區)知識產權部門逐級征集推薦。經審核后,納入服務對象庫管理。 3.服務關系確定。由省知識產權局統籌服務資源和需求,按照“一對多”“多對一”等方式確定服務專員和服務對象。每2年為1個服務周期,每個服務周期滿可以視情調整服務專員和服務對象。 (二)任務 服務專員采取非現場和現場相結合的方式為服務對象提供指導服務,原則上每年每家服務對象現場服務不少于1次。主要任務如下: 1.宣講政策。有針對性地宣講知識產權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和工作部署。 2.解答咨詢。及時受理、解答服務對象關于知識產權的咨詢。 3.了解情況。深入了解服務對象的知識產權狀況,聽取需求和意見建議。 4.指導業務。指導服務對象建立健全管理機制,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優化知識產權布局,增強核心競爭力。 5.協調事項。幫助協調服務對象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和事項。 6.提出建議。向服務對象所在地和上級知識產權部門提出工作建議。 (三)管理 1.職責分工。省知識產權局負責服務專員工作的統籌安排和組織實施。服務專員派出單位應積極支持服務專員的服務指導工作,并為開展現場服務提供必要的時間和差旅等保障。服務對象所在地知識產權部門應積極為服務專員開展服務指導工作提供支持配合。 2.評價激勵。省知識產權局建立服務檔案,加強服務專員日常服務情況掌握,每2年進行全面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反饋給派出單位。對于在評價中表現不良的服務專員,及時進行調整。對工作實績突出、公認度高的服務專員,派出單位在評優評先、職稱評聘、職級晉升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紀律要求。服務專員要保持“親清”政商關系,做到既熱情服務、盡心服務,又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等紀律要求,不給服務對象增加負擔,不接受服務對象任何形式的報酬。 三、組織保障 省知識產權局要加強服務專員工作的系統謀劃和組織實施。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地知識產權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持需求導向、效果導向,力戒形式主義,力求精準服務、滿意服務。要加強正面宣傳,挖掘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不斷擴大影響力,打造服務品牌。 附件2 關于建立知識產權特派員機制助力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落實“雙向直達”機制,助力山區海島地區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知識產權強省,現就建立知識產權特派員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建立知識產權特派員(以下簡稱“特派員”)機制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共同富裕重要論述精神的具體行動,是推動我省知識產權事業均衡協調發展、打造知識產權強省的重要抓手,是深化推進“千萬工程”、促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有效載體。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同頻共振、同題共答、同促發展,選派一批優秀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對接指導山區海島地區和相關基礎薄弱地區,助力提升知識產權發展水平,為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貢獻力量。 二、工作體系 (一)選派 1.人員選派。面向全省知識產權領域相關事業單位、高校、協會(學會)等進行遴選。要求為在職工作人員,知識產權相關專業畢業或具有5年以上知識產權工作經驗。省級單位人員直接向省知識產權局報送,其他單位人員由市、縣(市、區)知識產權部門逐級報送,經審核、培訓后,納入特派員庫管理。 2.服務區域征集。重點面向山區海島25縣和其他知識產權基礎相對薄弱的地區征集。由市、縣(市、區)知識產權部門逐級報送省知識產權局。 3.服務關系確定。由省知識產權局統籌服務資源和需求,按照“一對一”方式確定特派員和服務區域。每2年為1個服務周期,每個服務周期滿可以視情調整特派員和服務對象。 (二)任務 特派員采取非現場和現場相結合的方式為服務區域提供指導服務,原則上每季度應至少走訪服務區域一次。主要任務如下: 1.共促“雙向直達”。及時宣講知識產權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工作部署。聽取當地相關意見建議,并向上級部門反饋。 2.共商發展思路。參與當地知識產權工作思路、發展規劃等研究制定,提出具有科學性和前瞻性的建議。 3.共研工作舉措。結合當地實際需求和特點,研究提出相關工作舉措建議并推動實施。加強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 4.共抓改革試點。結合當地實際,研究提出改革舉措建議并推動實施,參與、指導當地承擔的上級改革試點項目。 5.共推重大項目。共同推動實施知識產權重大項目,促進資源的集聚和優化配置,助力地方產業轉型升級。 6.共解疑難問題。與地方建立緊密的溝通協調機制,共同面對和解決知識產權工作中的疑難問題。 7.共創工作成果。及時總結提煉當地的特色工作亮點和成效,推動深化提升,加強宣傳和報送,擴大影響力。 (三)管理 1.職責分工。省知識產權局負責特派員工作的統籌安排和組織實施。特派員派出單位應積極支持特派員的服務指導工作,并為開展現場服務提供必要的時間和差旅等保障。服務區域知識產權部門應支持和配合特派員的服務指導工作。 2.評價激勵。省知識產權局建立服務檔案,加強特派員日常服務情況掌握,每年進行全面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反饋給派出單位。對于在評價中表現不良的特派員,將及時進行調整。對工作實績突出、公認度高的特派員,派出單位在評優評先、職稱評聘、職級晉升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紀律要求。特派員要認真負責地做好服務指導工作,做到既熱情服務、盡心服務,又嚴格遵守紀律規定,不給服務區域增加負擔,不接受服務區域任何形式的報酬。 三、組織保障 省知識產權局要加強特派員工作的系統謀劃和組織實施。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地知識產權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持需求導向、效果導向,力戒形式主義,力求精準服務、滿意服務。要加強正面宣傳,挖掘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不斷擴大影響力,打造服務品牌。 |
附件:浙江省質量標準與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助力創新浙江建設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