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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002482410/2025-678987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浙江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征集知識產權服務專員和知識產權特派員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5-
0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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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縣(市、區)知識產權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 根據《浙江省質量標準與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助力創新浙江建設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浙質標知辦〔2025〕3號)要求,面向全省征集知識產權服務專員和知識產權特派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知識產權服務專員。為企業等創新主體提供知識產權服務。主要面向全省知識產權領域相關事業單位、高校、協會(學會)等在職工作人員征集,要求知識產權相關專業畢業或具有2年以上知識產權工作經驗。根據工作實際,可以適當推薦部分機關行政人員。 (二)知識產權特派員。為山區海島等地區知識產權部門提供知識產權服務。主要面向全省知識產權領域相關事業單位、高校、協會(學會)等在職工作人員征集,要求知識產權相關專業畢業或具有5年以上知識產權工作經驗。根據工作實際,可以適當推薦部分機關行政人員。 二、征集流程 (一)自愿報名。符合要求的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2或附件3),報人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 (二)遴選推薦。各部屬、省屬事業單位或高校人員向省知識產權局報送;各有關省級部門所屬單位人員向主管部門報送;其他人員根據屬地原則,向所在設區市知識產權局報送。各有關省級部門、設區市知識產權局匯總人員信息后,統一進行推薦報送。 (三)審核入庫。省知識產權局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開展培訓,組建知識產權服務專員、特派員庫,并組織實施相關服務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二)請各推薦單位于2025年4月10日前將報名表及推薦匯總表(附件4)報送至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紙質版材料請加蓋公章寄送,其中報名表需一式三份,電子版材料請通過郵箱報送。 聯系人:省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處方利翔 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王恒希 電 話:0571-89761351、0571-58119571 地 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218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附件:1.浙江省質量標準與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知識產權服務專員機制助力創新浙江建設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2.知識產權服務專員報名表 3.知識產權特派員報名表 4.知識產權服務專員、特派員推薦匯總表 5.各設區市聯系人名單 浙江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浙江省知識產權局代章) 2025年3月28日
附件2 知識產權服務專員報名表
附件3 知識產權特派員報名表
附件4 知識產權服務專員、特派員推薦匯總表 推薦單位:
附件5 各設區市聯系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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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征集知識產權服務專員和知識產權特派員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