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482410/2025-679011 | 主題分類: | |
| 發布機構: |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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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政策解讀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5-
04-
21
05:
44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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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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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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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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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關于廢止〈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浙市監直〔2025〕1號),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F解讀如下: 2021年3月8日,按照《行政許可法》、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指導意見》(國市監信〔2019〕128號,以下簡稱“總局文件”)等精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印發〈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記操作規程〉的通知》(浙市監直〔2021〕1號)(以下簡稱“操作規程”)?!安僮饕幊獭睂嵤┮詠?,為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及時有效地做好冒名登記受理、調查取證和防范處置等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出臺,市場監管總局于2023年上半年廢止了“總局文件”。為規范假冒企業的登記行為,去年,市場監管總局專門印發了《防范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規定》。為此,“操作規程”的立法依據和部分內容已不能完全符合上述新的規定和要求。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37號)等規定,“操作規程”應予廢止。 咨詢聯系人:王玉才,聯系電話:(0571)897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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