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有關規定,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職責是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委托、授權,承擔專利快速預審、輔助審查、快速確權等輔助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維權和協同保護工作,開展侵權判定咨詢、糾紛調解等工作,為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等提供技術支撐;承擔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營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相關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廣。辦公地點在杭州市區。
二、招聘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需求為1個崗位1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和具體要求見《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可通過以下渠道查詢:
(一)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lsbt.zj.gov.cn/,發布招聘公告、補充公告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
(二)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發布公共科目筆試(以下專稱“筆試”)相關信息。
(三)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發布招聘過程信息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
(四)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網站:https://zjippc.org.cn/,發布招聘過程信息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類別
集中開展公開招聘的崗位為綜合管理類,為殘疾人專項崗位。
(二)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具體條件
1.招聘對象類別。殘疾人,指浙江省各地戶籍(應屆畢業生也可為浙江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內的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退役軍人事務部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人。招聘單位從崗位履職需要出發,對殘疾類別、等級有進一步限定,具體見《招聘計劃表》“其他條件”欄。
2.年齡條件。應聘人員一般應年滿18周歲,且符合招聘單位結合實際確定的年齡條件(例如,崗位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以下的,專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在此基礎上,對國家和浙江省政策規定可以放寬年齡條件體現優待的政策性傾斜群體,可予以適當放寬。
3.學歷(學位)條件。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是國家承認、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或其他教育機構按規定發放的學歷(學位)證書中載明的學歷(學位)。其中,應屆畢業生按其預期畢業時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認定,其他人員以參加資格復審前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準。
4.專業條件。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條件對應的專業名稱,主要參考教育部發布于門戶網站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網專業庫內部分學科名稱、代碼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業目錄(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目錄外的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綜合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資格,一般以資格復審時出具、符合有關政策規范要求的相應證書為準。
6.工作經歷條件。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及內容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勞動合同(含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機關任命文件或所在單位證明)及與所在單位相關聯的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7.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1《招聘計劃表》。
(四)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國家及浙江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項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集中委托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以下簡稱“省人事考試院”)實施筆試,并在省人事考試院考試管理系統平臺上集中開展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和發布筆試成績等工作。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院實施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8月27日16:00前),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5年8月21日9:00-8月2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殘疾人專項崗位應聘人員無需繳費,且不設開考比例。若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不足1人,將取消招聘計劃。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在2025年9月24日—9月26日登錄網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據此確認應聘資格。
(二)筆試面試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由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實施,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筆試
時間、地點:2025年9月27日,杭州市內。
科目: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考試具體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大綱見《關于做好2025年度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0月24日前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不設合格線)排序,結合后續招聘工作需要,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取得有效筆試成績(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數不超過入圍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圍。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具體見招聘單位網站信息。
入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圍資格;未按要求提交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或經審核后被認定為與應聘崗位所需條件不符的,將被取消入圍資格。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具體安排見招聘單位網站信息。
經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崗位,設面試合格線,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4.總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計分采用百分制。總成績計算規則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小數點后取兩位,下同)+面試成績*50%。面試不合格者不計總成績(下同)。
遇有總成績相同的,分別按下列順序優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符合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明確“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條件者;面試成績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優先入圍人員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
(三)體檢和考察
筆試面試完成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1.體檢:委托指定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結合殘疾人專項崗位招聘實際,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執行。
2.考察: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程序和標準,并結合本行業職業道德要求和事業單位用人特點,對體檢合格者開展考察工作,綜合確定考察結論意見。
應聘人員應主動配合體檢、考察工作。應聘人員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導致體檢、考察工作無法按期完成,影響單位用人的,主管單位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結論。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單位網站和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遞補
應聘人員在筆試后放棄或經認定被取消入圍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資格,或在體檢、考察環節被認定為不宜聘用者,或在擬聘人員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導致后續環節的入圍人數或擬聘人員出現缺額的,可結合實際研究是否遞補;決定遞補的,從考試考核合格的人員中依次安排遞補,遞補順序與同崗位確定入圍人員的規則一致。報備進人手續后有放棄入職的,原則上不再遞補。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招聘條件、應聘指南(附件2)及各項招聘過程信息。提交報名的,視為接受相關招聘條件、招聘辦法,并已承諾所提供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后任何環節中被查實或認定為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已獲聘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信息有問題需要咨詢的,可與本單位及主管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見《招聘計劃表》相關欄目)。有關單位答復不視為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咨詢網上報名系統相關技術性問題的,請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聯系電話:0571-88396764。
(三)應聘人員對招聘信息有異議的,請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招聘單位反映(聯系方式見《招聘計劃表》“單位信息表”)。
(四)擬聘人員應在主管單位要求的時限內報到。無充分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招聘單位可不保留其擬聘資格。
(五)本次招聘中,按照招聘崗位的身體條件要求以及殘疾人專項招聘崗位的殘疾等級要求,在佩戴輔具情況下應聘人員均可直接閱讀紙質試卷并直接筆頭作答,因此視為無需額外提供盲文試卷或單獨考場,請應聘人員理解配合。
(六)為保護應聘人員個人隱私,招聘過程發布的信息中,一般用準考證號代表相關入圍人員,在完成面試后再一并公布入圍人員前期成績,至公示擬聘人員時再將姓名與準考證號進行關聯,實現信息閉環,便于回溯監督。
(七)本次公開招聘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發現招聘過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員或應聘人員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可向駐各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舉報投訴(聯系方式見《招聘計劃表》“單位信息表”)。舉報投訴應當提供確切證據,不得借機打擊報復,擾亂招聘工作秩序。
對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人事部門解釋。
附件:1.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開招聘計劃表.xlsx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5年8月20日
| 索引號: | 主題分類: | ||
| 發布機構: | 公開日期: | 2025-08-20 |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有關規定,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職責是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委托、授權,承擔專利快速預審、輔助審查、快速確權等輔助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維權和協同保護工作,開展侵權判定咨詢、糾紛調解等工作,為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等提供技術支撐;承擔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營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相關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廣。辦公地點在杭州市區。
二、招聘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需求為1個崗位1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和具體要求見《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可通過以下渠道查詢:
(一)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lsbt.zj.gov.cn/,發布招聘公告、補充公告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
(二)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發布公共科目筆試(以下專稱“筆試”)相關信息。
(三)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發布招聘過程信息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
(四)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網站:https://zjippc.org.cn/,發布招聘過程信息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類別
集中開展公開招聘的崗位為綜合管理類,為殘疾人專項崗位。
(二)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具體條件
1.招聘對象類別。殘疾人,指浙江省各地戶籍(應屆畢業生也可為浙江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內的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退役軍人事務部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人。招聘單位從崗位履職需要出發,對殘疾類別、等級有進一步限定,具體見《招聘計劃表》“其他條件”欄。
2.年齡條件。應聘人員一般應年滿18周歲,且符合招聘單位結合實際確定的年齡條件(例如,崗位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以下的,專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在此基礎上,對國家和浙江省政策規定可以放寬年齡條件體現優待的政策性傾斜群體,可予以適當放寬。
3.學歷(學位)條件。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是國家承認、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或其他教育機構按規定發放的學歷(學位)證書中載明的學歷(學位)。其中,應屆畢業生按其預期畢業時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認定,其他人員以參加資格復審前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準。
4.專業條件。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條件對應的專業名稱,主要參考教育部發布于門戶網站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網專業庫內部分學科名稱、代碼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業目錄(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目錄外的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綜合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5.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職業資格,一般以資格復審時出具、符合有關政策規范要求的相應證書為準。
6.工作經歷條件。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及內容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勞動合同(含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機關任命文件或所在單位證明)及與所在單位相關聯的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7.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1《招聘計劃表》。
(四)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國家及浙江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項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集中委托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以下簡稱“省人事考試院”)實施筆試,并在省人事考試院考試管理系統平臺上集中開展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和發布筆試成績等工作。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院實施筆試的省屬事業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8月27日16:00前),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5年8月21日9:00-8月2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殘疾人專項崗位應聘人員無需繳費,且不設開考比例。若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不足1人,將取消招聘計劃。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在2025年9月24日—9月26日登錄網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據此確認應聘資格。
(二)筆試面試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由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實施,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筆試
時間、地點:2025年9月27日,杭州市內。
科目: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考試具體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大綱見《關于做好2025年度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0月24日前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不設合格線)排序,結合后續招聘工作需要,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取得有效筆試成績(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數不超過入圍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圍。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具體見招聘單位網站信息。
入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圍資格;未按要求提交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或經審核后被認定為與應聘崗位所需條件不符的,將被取消入圍資格。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具體安排見招聘單位網站信息。
經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崗位,設面試合格線,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4.總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面試和總成績計分采用百分制。總成績計算規則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小數點后取兩位,下同)+面試成績*50%。面試不合格者不計總成績(下同)。
遇有總成績相同的,分別按下列順序優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符合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明確“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條件者;面試成績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優先入圍人員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
(三)體檢和考察
筆試面試完成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1.體檢:委托指定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結合殘疾人專項崗位招聘實際,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執行。
2.考察: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程序和標準,并結合本行業職業道德要求和事業單位用人特點,對體檢合格者開展考察工作,綜合確定考察結論意見。
應聘人員應主動配合體檢、考察工作。應聘人員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導致體檢、考察工作無法按期完成,影響單位用人的,主管單位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結論。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單位網站和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遞補
應聘人員在筆試后放棄或經認定被取消入圍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資格,或在體檢、考察環節被認定為不宜聘用者,或在擬聘人員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導致后續環節的入圍人數或擬聘人員出現缺額的,可結合實際研究是否遞補;決定遞補的,從考試考核合格的人員中依次安排遞補,遞補順序與同崗位確定入圍人員的規則一致。報備進人手續后有放棄入職的,原則上不再遞補。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招聘條件、應聘指南(附件2)及各項招聘過程信息。提交報名的,視為接受相關招聘條件、招聘辦法,并已承諾所提供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后任何環節中被查實或認定為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已獲聘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信息有問題需要咨詢的,可與本單位及主管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見《招聘計劃表》相關欄目)。有關單位答復不視為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咨詢網上報名系統相關技術性問題的,請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聯系電話:0571-88396764。
(三)應聘人員對招聘信息有異議的,請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招聘單位反映(聯系方式見《招聘計劃表》“單位信息表”)。
(四)擬聘人員應在主管單位要求的時限內報到。無充分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招聘單位可不保留其擬聘資格。
(五)本次招聘中,按照招聘崗位的身體條件要求以及殘疾人專項招聘崗位的殘疾等級要求,在佩戴輔具情況下應聘人員均可直接閱讀紙質試卷并直接筆頭作答,因此視為無需額外提供盲文試卷或單獨考場,請應聘人員理解配合。
(六)為保護應聘人員個人隱私,招聘過程發布的信息中,一般用準考證號代表相關入圍人員,在完成面試后再一并公布入圍人員前期成績,至公示擬聘人員時再將姓名與準考證號進行關聯,實現信息閉環,便于回溯監督。
(七)本次公開招聘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發現招聘過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員或應聘人員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可向駐各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舉報投訴(聯系方式見《招聘計劃表》“單位信息表”)。舉報投訴應當提供確切證據,不得借機打擊報復,擾亂招聘工作秩序。
對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人事部門解釋。
附件:1.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開招聘計劃表.xlsx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