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482410/2025-679092 | 主題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 文號: | 浙市監注〔2025〕5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SP68-2025-0012 |
| 有效性: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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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登記的若干意見》等4件地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登記的若干意見》等4件地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5-
08-
01
09:
22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登記的若干意見》等4件地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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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登記的若干意見》等4件地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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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登記的若干意見》等4件地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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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各處(室、局)、直屬單位: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4月印發的《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登記的若干意見》(浙工商企〔2004〕7號)、2012年3月印發的《關于發揮工商登記職能支持企業兼并重組的若干意見》(浙工商企〔2012〕4號)、2013年12月印發的《關于貫徹國務院部署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工商企〔2013〕28號)及《關于支持海寧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浙工商企〔2013〕30號),已經2025年第七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同意,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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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關于事業單位改制登記的若干意見》等4件地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