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482410/2025-679127 | 主題分類: | |
| 發布機構: |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
|
|
關于《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關于《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5-
09-
11
07:
07
關于《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5-
09-
11
07:
07
關于《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5-
09-
11
07:
07
關于《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5-
09-
11
07:
07
關于《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5-
09-
11
07:
07
發布日期:
2025-
09-
11
07:
07
瀏覽次數:(
【文本解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質量安全風險防范化解的決策部署,打造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形勢相適應的風險防控體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市場秩序穩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一、背景及依據 產品質量安全關系國計民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石。《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將“重大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更加有效”列入主要目標,明確要求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機制,完善產品傷害監測體系,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處置。2024年,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的意見》,聚焦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提出要加強風險隱患分析研判、預警和處置,進一步規范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程序和方法,強化協同治理和聯合處置。當前,我省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總體向好,但是形勢依然復雜嚴峻,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帶來新挑戰,產品質量安全事前預防和標本兼治的機制還不完善,系統施策、協同快處的合力還需進一步強化,亟需整合優化現有監管資源,加強科技賦能,推動風險防控從被動響應向主動預防、從事后處置向事前事中監管、從碎片化管理向全鏈條治理轉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三方面9項內容。 一是優化風險信息收集模式。聚焦風險感知網絡更加靈敏、風險監測數據更加集成、新型風險和潛在風險發現更加主動,提出了拓寬風險感知渠道、加強關鍵信息采集、開展風險主動研究3項舉措。 二是提升風險研究評價水平。錨定風險研判更加科學和精準目標,提出完善風險評價指標體系、提高風險研究評價能力、提升風險防控智治水平3項任務。 三是暢通風險分流處置路徑。堅持風險信息分類施策,強化協同治理和聯合處置,形成規范處置流程、強化聯動監管、促進結果運用3項舉措。 三、特色亮點 一是堅持預防為主。《實施意見》從“重點監測什么、重點評估什么、重點防控什么”出發,聚焦重點產品、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形成織密監測網絡、歸集關鍵信息、建好評價模型、開展精準評估等舉措,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潛在風險預警,提升風險隱患“早發現”能力。 二是堅持協同快響。《實施意見》貫徹系統觀念和“整體市監”理念,突出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信息共享、綜合治理。建立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協同快處工作機制,明確組織架構和內部職責分工,提升風險隱患“快處置”能力。 三是堅持數字賦能。《實施意見》以市場監管數字政府2.0建設為契機,將數治貫穿風險監測——評價——分發——處置——反饋始終,提出關鍵風險指標動態實時反饋,風險走向提前預判,風險產品、企業或區域精準定位,標準成果智能輸出等工作目標,提升風險防控工作效能。 適用范圍:《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適用于浙江省范圍內的市場監管領域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 解讀機關: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方式:0571—89761432
如果內容不能正常顯示,請安裝pdf軟件 點擊下載pdf軟件
|